行政方面
发布时间:2017-11-21
1、行政登记案: 某县A单位在一次巡查中发现,有一幢属于镇政府(原乡镇企业)的房产被他人S做了产权登记,于是便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撤销登记,房管部门经核查,作出了撤销登记的决定。S不服,遂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一审法院判决维持了房管部门撤销决定,驳回了S的诉讼请求。S不服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及房管部门撤销登记依据不足,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,并撤销了房管部门的产权登记。对此,作为本案第三人的A不服,聘请章芳卿律师,章律师阅卷后,积极收集了诸多证据,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,于是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省高院审查后,认为符合再审条件,裁定再审,并发回原中级人民法院再审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,结果判决撤销了原中级法院作出的判决,维持了原审法院(县级法院)的判决。
2、行政赔偿案:2020年4月 XX因涉嫌盗窃一案,被江西省宜春市XX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在讯问期间,XX突发疾病被送医死亡,家属委托章芳卿律师,章芳卿律师扎驻在XX县,与公安机关沟通、交涉,经反复协商,XX公安机关最后赔偿XX家属150万余元而达成和解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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